通灌校区管委会预科部辅导员考核办法(暂行)
各科室: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江海大〔2020〕16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江海大学〔2021〕89号)文件精神,结合通灌校区管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依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学校工作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能”主要包括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履职能力、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政策理论水平等方面;“勤”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成绩等;“廉”主要包括金钱观、权力观、廉洁自律、廉洁奉公等方面。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过程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力求实效。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考核测评在90分以上者(含90分)为A,80分以上者(含80分)为B,70分以上者(含70分)为C,60分以下者为D。
五、考核方式
1. 成立领导小组。通灌校区管委会成立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并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预科部的考核细则。
2. 个人总结。要求辅导员依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对所负责的学生情况及开展工作的情况认真总结,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摆问题。
3.进行自评。辅导员统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进行自评。
4.通灌校区管委会人员测评。在辅导员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组织通灌校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校区领导考评占40%,分校区各部门负责人考评占30%,其他人员考评占30%。
5. 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评议结果填写考核意见。
六、日程安排
1. 10月25日-10月31日:个人总结,填写《江苏海洋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2. 11月1日-11月9日:述职、考核等
3. 11月11日:考核结果报至学生处
附表1:预科部辅导员工作2020-2021学年考核汇总表
附表2:预科部辅导员工作2020-2021学年考核表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表1:
通灌校区预科部辅导员工作2020-2021学年考核汇总表
姓名 |
领导班子考评成绩 |
各部门负责人考评成绩 |
其他人员考评成绩 |
原始分数 |
40%得分 |
原始分数 |
30%得分 |
原始分数 |
30%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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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复核 考核组长 日期
附表2:
通灌校区预科部辅导员工作2020-2021学年考核表
姓 名 |
综 合 考 核 等 级 |
备注 |
A |
B |
C |
D |
樊士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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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按A、B、C、D四等填写,等级将按照95、85、75、65分值折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