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和规范校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校区消防和安保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分为正式员工、合同制聘用员工和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并以合同方式委托的物业公司聘用的员工。所有安保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消防和安保监控室的安保人员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在学校保卫处和分校区管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物业公司依法依规并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保人员的招聘录用、岗位和值班安排、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服从并接受学校保卫处和分校区管委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服从并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学校保卫处和分校区管委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消防和安保监控室原则上每天每班次须安排2名安保人员值班,安保人员原则上须取得安全和消防管理相关资质。
第六条消防和安保监控室岗位职责:
1、负责校园安全监控和消防系统监控的日常维护、按规操作以及全部监控区域的安全及消防技防与管理;
2、负责监控、联络整个校区安保和消防力量加强联动管理和处置,并承担紧急事态下一定的应急监控指挥职能;
3、负责配合整个校区的安保和消防人员开展校区安全和消防巡查以及应急处置;
4、负责校园报警登记、上报,做好现场维护和应急处置;
5、负责消防和安保的监控设施以及室内物品的管理;
6、负责消防和安保监控室内部的环境卫生;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消防和安保监控室安保人员工作纪律
1、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监控系统、操作规程和技防知识的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依法依规文明值班,按规定着装,整洁大方,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文明礼貌;热情为师生员工、驻区单位工作人员和来宾服务,耐心接待询问和提供帮助;
3、不得酒后上岗和在岗饮酒,在岗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闲聊、不在岗睡觉。严禁酗酒、吸毒、涉黄、赌博、玩游戏、娱乐活动、养宠物等违法违纪行为;
4、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不溜岗。因事需提前一天书面请假,因病请假需及时告知管理人员(请假时间要求以不影响安排他人顶班为前提),并及时办理或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提供医院诊断病历并复印存档);
5、如果发现系统报警、安全隐患、可疑人物和事件等异常情况,做好值班记录,立即与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或异常区域管理员、或门卫取得联系,及时上报校区保卫部门负责人,并及时到达异常区域巡查,做好现场维护和应急处置。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与公安和消防主管部门联系,请求支持;
6、保持消防和安保监控室值班电话畅通,不得私自占用值班电话。要及时接听报警电话或接待报警人员,快速准确地问明和登记事件简要情况(主要问明何事、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或班级、报警时间),一人留守岗位并根据事件紧急程度向上级报告或报警,另一人通知两个门卫的安保人员迅速赶往事件现场了解情况,控制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冷静、快速、恰当地作出反应和现场处置;
7、严守保密纪律,尊重他人隐私。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授权许可不对外解释、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不说有损学校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
8、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在消防和安保监控室私自接待外来人员,不得接受外来人员查询监控视频和内容,不得截屏、拷贝、拍照、保存、发布监控视频和内容。
第八条全校师生员工、驻校区各单位员工以及其他到校区开展业务往来和活动人员均应遵守我校校园安全和消防监控管理制度,服从校园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校园文明、安保和消防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安保人员有权对其批评教育、劝阻制止。若不听劝阻,妨碍监控工作,扰乱管理秩序,依法依规报请主管单位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或消防主管机关处理。
第九条凡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或在工作中有粗暴行为或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属于物业公司管辖的安保人员出现上述问题的,依法依规并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公司和当事人进行处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物业公司和当事人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可以视情节解除合同关系。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分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规定适用于分校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校区。
江苏海洋大学分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