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工作,依据学校招标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分校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材料验收
1、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根据进场材料的具体情况,确定对材料进行抽检、全数检验或送检。
2、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现场代表必须检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国家安全认证标志。必要时甲方可聘请产品特约代理商对产品的真伪情况进行鉴定,如发现是伪劣产品,则以该产品投标价的3倍予以处罚。
3、对于需送检的材料,如:钢筋焊接接头、承重结构用料、防水材料、混凝土、砂浆试块等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安排监督取样送检。
4、对于混合材料检查配合比是否正确,计量工具是否完备、完好。
5、对于进场的材料需检查是否与样品吻合一致,外观是否有缺陷等。
6、甲供材料需根据合同条款有关内容进行检查。乙供材料需根据确认时有关书面要求进行检查。
7、对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经检查不合格,必须及时通知退场,材料退场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核对退场材料数量规格等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做好材料退场记录。
8、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分校区工程项目材料报验表》上签字确。
二、分项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职能科室提交《分校区分项工程验收表》,职能科室接到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验收程序:施工单位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不合格退回上一步)→办理隐蔽工程合格签证→《分校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1、施工自验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2、共同检验
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审计处成员共同参加。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职能科室应在通知约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检查或试验。验收合格经相关人员在《分校区隐蔽工程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现场代表是否参加了验收,当甲方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重新检验不合格,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若重新检验合格,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4、验收要求
没有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四、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合同内全部工程内容后,向职能科室(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验收申请(《分校区工程项目竣工报告》)。工程现场代表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对申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1)是否已完成项目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含经审批后的变更增减内容);
(2)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见附件)是否完整;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检证明和进场试验报告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4)是否有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是否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形成的工程竣工档案,是否一式叁套。
以上资料经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审核确认后,由职能科室组织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进行初验。
2、实施项目初验
由职能科室协调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组织工程初验,经使用单位、职能科室签字(2人以上)确认,初验合格后,职能科室向后勤办公室申请工程竣工正式验收。
3、竣工正式验收
(1)前期准备:职能科室根据使用部门申报的验收项目,进行汇总,合理安排,确定验收时间;
(2)及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后,职能科室及时通知项目评委及相关部门;
(3)组织验收:审计部门(涉及审计的项目)以及不少于1/3的本项目评委组成单数验收小组(委托招标代理的项目由该项目分管领导另行指定1/3)。邀请纪检部门对验收进行监督(属于部门招标项目,参加该项目开标监督的处特邀监督员,需参加该项目的验收)。验收小组成员负责对验收项目是否执行合同标准,是否符合程序和法规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并说明判断的依据和改进的意见。验收小组在《分校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上填写综合意见。验收采用一票否决制,否决后,要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以备下次再验。
4、绿化工程中期如需验收,由现场代表、职能科室负责人、校区分管领导组成。
五、后续跟踪评价
1、使用单位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根据该项目的质量、后期维护服务等情况,对本项目做出客观的评价。
2、职能部门评价
职能部门根据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反映的、以及日常检查过发现的问题,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及施工单位后期维护服务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填写《分校区工程项目后续跟踪评价表》。
六、质保到期验收
1、验收前准备
职能科室提前对到质保即将到期项目做好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在质保期到期前完成整改,为质保期到期验收做好准备。
2、施工单位自验
施工单位填写《分校区修建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表》,并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请使用单位签署意见。
3、科室验收
职能科室依据使用部门意见及科室验收情况,经校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质保金退还事宜。
七、零星项目验收
1、进场材料验收
按上述“工程材料验收”条款执行。
2、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填写《分校区零星项目竣工验收表》报职能科室。
3、职能科室验收
职能科室组织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进行竣工验收。
4、质保到期验收
质保期满后,职能科室依据使用部门意见及科室验收情况,经校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质保金退还事宜。
附件:
1、分校区工程项目材料报验表
2、分校区工程项目分项验收表
3、分校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4、分校区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5、分校区工程项目初验表
6、分校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
7、分校区工程项目后续跟踪评价表
8、分校区修建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表
9、分校区零星项目竣工验收表
江苏海洋大学分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