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淮工院〔2018〕165号)精神,有效落实学校年度各项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进行考核,将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为岗位聘任、职称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奖惩和退出提供依据。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理念和责任意识,对违反师德规定、违法违纪及出现其他重大工作失误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体现工作质量,突出业绩贡献。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确保教职工在考核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1.本部门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
2.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1)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达到半年以上的;
(2)非学校派出,但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达到半年以上的;
(3)已办理退休手续或经学校批准内退的;
(4)拒聘达到半年以上的;
(5)擅自离岗达到半个月以上的;
三、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贡献,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廉:主要考核工作中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及规范履职行为和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根据本部门人员岗位分类,按管理和工勤技能两类进行考核。
1.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其是否胜任现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进行创新管理的情况为主要依据,侧重考核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工作业绩,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2.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人员的考核,以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侧重考核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四、年度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考核为优秀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2.考核为合格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完成本职工作。
3.考核当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
(1)基本完成本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但业绩欠佳的;
(2)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4)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的;
(5)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6)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或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0次以上的;
(8)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或社会秩序的;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9)其它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4.考核当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合格: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的;或在公开活动中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4)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未经批准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6)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7)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8)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9)其它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情况。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
(2)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者。
五、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吕振华、纪延光
副组长:张振松
成员:孙克新、梁瑞康、朱伟。
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年度考核程序
1、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学习年度考核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和考核细则。
2.个人根据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组织个人述职、互相测评进行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教职工平时考核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被考核人确认考核结果。
6.将本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分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