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每个人积极参入。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请校区各单位、各班级认真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禁区野炊、不准明火上坟、不准燃放“孔明灯”、不准在禁区吸烟和燃放爆竹等。
请各单位、各班级加强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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